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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?

作者:  信息来源: 社科处  发布日期:2018-07-24   浏览次数

各相关单位
  根据工作安排,现将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(以下简称“后期资助项目”)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
  按照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教社科〔2006〕4号)规定,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,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,加强基础研究,勇于理论创新,推出精品力作。
  2018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:(1)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、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,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;(2)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,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。
  2018年拟立项后期资助项目(含重大项目、一般项目)100项,其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项目占10%
  二、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
  1.资助范围:
  (1)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,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;
  (2)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、译著和工具书,不含论文及论文集、教材、研究报告、软件等;
  (3)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;
  (4)坚持在改进中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,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研究成果。
  2.申报对象和条件:
  (1)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,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,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。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。
  (2)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%以上,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(或非纸质成果)。
  3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:
  (1)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(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、基地重大项目、后期资助项目、一般项目)的负责人;
  (2)得到过省部级以上(含省部级)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;
  (3)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;
  (4)申报成果为近5年(2013年1月1日以后)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;
  (5)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,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%以上;
  (6)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。
  三、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
  教育部直属高校、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,地方高校以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为单位,其他有关部门(单位)所属高校以教育司(局)为单位(以下简称“申报单位”),集中申报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:
  1.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;教育部直属高校、部省合建高校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;其他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司(局)每单位推荐项数2-4项。各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,组织专家进行初审,并按申报程序上报。
  2.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。教育部社科司主页(www.moe.edu.cn/s78/A13/“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—项目申报系统”(简称“项目申报系统”)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。
  3.2018年7月25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。申报可登录申报系统,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报。(1)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“基本信息”和“经费预算”;下载《申请书》模板,填写“申报成果介绍”和“推荐人和单位推荐意见”,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;学校审核通过后,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《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书》);(2)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成果(PDF版本)及相关证明材料,且不得超过30M。
 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的技术问题咨询电话:010-62510667、 15313766307、15313766308,电子信箱:xmsb2018@sinoss.net
  4.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8月28日前完成网络申报,并通过院系科研秘书向社科处提交以下材料
  (1)《申请书》、《申报成果及证明材料》电子版,发送至邮箱lma@skc.ecnu.edu.cn
  (2)《申请书》、《申报成果及证明材料》纸质版2套。
  四、其他要求
  1.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,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。
  2.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。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,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,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。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,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。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,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。
  3.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最终成果,由项目负责人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协商出版。受本项目资助出版、发表的所有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“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”字样。
  五、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,请及时与社科处负责人联系:

联系人:马丽、霍九仓

联系电话:62232631,62233448

E-mail: lma@skc.ecnu.edu.cnjchuo@admin.ecnu.edu.cn

地址:中北校区办公西楼3107室、闵行校区行政楼325室。

 

附件:

1.1.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(试行).pdf

 

2.2.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书.doc(供参考,申请书由申报系统填写基本信息,上传相关论证内容后生成)

3.3.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.pdf

4.4.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.docx

 

社科处

2018.7.24